
1.凡应聘人员必须第一学历为大学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对硕士、博士待遇以学院现有政策为准。硕士来院工作满2年方可报考博士研究生。
4.博士生基本待遇:经考核录用之后,除国家规定的工资之外,另外享有以下待遇:
(1)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按科研项目申请使用。 (2)直接进入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享受学院的相关津贴待遇。(3)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金。首付5万元,然后按每服务满1年给付1万元,到10年服务期满为止。(4)给予2万元安家费。(5)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各一台(标准为6500元)。(6)紧缺专业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者,可再发给3万元的引进人才补贴。(7)配偶调动及其工作问题。配偶在宝鸡市金台、渭滨两区之外工作并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的,或者配偶虽然在宝鸡市金台、渭滨两区之内工作但配偶本人却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可以按照陕西省有关政策协助解决调入学院工作问题。只有在省上批准并办理好调动手续后,才可来学院工作,并按照所聘岗位给予相应待遇.